被測樣品的性能可受到其試驗溫度的影響或限制。這影響程度大多取決于高低溫試驗箱,其箱內存在的試驗溫度梯度,以及試驗樣 品自身的內部溫度。實施低溫或高溫等測試,均為了確定存在的這種影響程度以及確保試驗樣品設計合理性。所以融合試驗樣品要經受的周圍環境溫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非常有必要。由熱傳遞引起樣品周圍區域的溫度變化,可能會產生一些困難。應適當考慮熱傳遞對周圍空氣溫度的影響。進行試驗時同時要考慮試驗樣品之間的間隔對氣流的影響。
同時針對不散熱的試驗樣品,如果周圍環境溫度是一致和穩定的,并且試驗樣品內部不產生熱量,那么當周圍空氣溫度較高時, 熱會從周圍空氣傳入試驗樣品。當試驗樣品溫度較高時,熱會從試驗樣品傳入周圍空氣。這一熱傳遞過程會一直持續,直到試驗 樣品和周圍空氣完全達到熱平衡,待熱傳遞停止,除非周圍環境溫度改變,才會重新開始。
然而對于散熱試驗樣品,其性能可能受到自身溫度的影響。所以當控制試驗環境時,可能有必要測量在測試驗樣品不同位置的溫 度,包括內部和外部。如果試驗樣品內部產生熱量,那么試驗樣品的溫度會上升到一個高于環境溫度的穩定點。達到穩定溫度后,熱會 以對流、輻射或者傳導的方式從試驗樣品上持續傳入使其冷卻周圍空氣。如果是在同一個高低溫試驗箱的工作室內,有多個試驗樣品經 受高溫試驗,有必要確保所有試驗樣品都是處于同樣的周圍環境溫度,且具備相同的安裝條件。不過在進行低溫試驗時并未發現必須要區分單一試驗樣品和多個試驗樣品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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